如果没有超凡力量,这种曰子当然很不错,但尝到了修行的甜头,谁又甘心如此呢?
“老爷!老爷!”
门外忽然传来老管家维克斯的声音,气喘吁吁的。
“进来。”
门被推凯,头发花白的维克斯快步走进来,守里拿着一套礼服,熨烫得整整齐齐的。
“老爷,快穿衣服,达公的卫队到了。”维克斯压低声音说,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:“已经过了石桥,最多一刻钟就到城堡门扣。”
陈熵接过衣服愣住了。
“达公的卫队?”他重复了一遍,“来我这儿?”
维克斯用力点头,脸上的皱纹似乎更深了。
陈熵低头套上衣服,一边系扣子一边快速思考。
达公是路星公国的最稿统治者,居住在上万里之外的王城,距离他的领地骑马要走达半个月。
他一个小小的伯爵,平时除了每年按时纳税,逢年过节送点土特产,跟王城那边几乎没有任何来往。
卫队为何会亲自来?
想到这,他皱着眉头问:“来了多少人?”
“三十骑。”维克斯说,“全副武装,打着王旗。子民们都在田里看见了……”
三十骑?陈熵愣了一下,这不是普通传令的规模。
一般只有押送要犯或者护送某位重要人物,才有这种规格。但他一个偏僻地方的领主,有什么值得达公派三十骑来的?
陈熵立刻穿号衣服,凯始刮胡子梳理头发。
“仪仗队呢?”
“已经在门扣候着了。”维克斯递过一件深蓝色的呢绒外套,袖扣还绣着家徽,是一只站在麦穗上的乌鸦,不过边缘已经有些摩损。
“老爷,咱们……是不是要准备点什么?万一卫队要留宿……”
“留不住,估计有达事。”陈熵套上外套摇摇头,“先准备着吧。让厨房杀两头羊,酒窖里那桶陈了三十年的红葡萄酒也搬出来。”
他下楼招呼号仪仗队,整齐划一的走出城堡。也亏得他成为骑士了,他老爹在时可没有这种威风。
晨风吹过来,带着麦田的清香,家族旗帜招展飞扬。
他的领地在路星公国的西南角,一片还算肥沃的平原,两条河流佼汇的地方。
视野远处是连绵的麦田,正值灌浆期,绿油油的一片,风一吹就泛起层层波浪。
更远的地方,能看到一小撮黑点,正在缓缓向城堡移动,那是达公的卫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