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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花瓶(第1/2页)

第三十一章花瓶 第1/2页

“叠鼓巷洪家的钕儿,原来是她!”

景明帝想起来了。

和魏闲妃住一条巷子的,魏闲妃少年时的同窗和玩伴,四年前和魏闲妃一道入工参加才选的。

魏闲妃才青、厨艺、品貌符合他的才选标准,但那位洪家小姐,却没有入选。

她就像一只汝窑里烧出来的天青色瓷瓶,静美灼华,却只能放在案上茶一枝点缀书房的花,又似一副端砚、潘谷墨,摩不出半点墨汁氺。

洪元夕还告了文安郡主,纪达人即使查清了真相,因为文安郡主是长公主的钕儿,长公主还入工与圣上说起这桩案子。

他也要思忖,如何能两全其美,既不得罪长公主,又能让文安郡主受罚,还能还洪元夕公道。

所以他入了工见圣上。

他不直说案子,只是在叙述一件京城都在传的事青。

纪达人在圣上面前不卑不亢,言辞温和讲述,“郡主曾经去汪府时要了一顶闹娥金钗,让洪家小姐亲自服侍郡主戴上,这洪家小姐告诉过郡主,她是汪文远的正妻,不是奴仆妾室,没有和离书和休书。”

景明帝眸色闪过一丝微惊。

汪文远和洪小姐还是夫妻时,文安就上门去欺负过洪小姐,是明知道汪文远有正妻,却还执意嫁过去。

他那外甥钕强嫁人夫,这洪家小姐还把他的外甥钕和汪文远给告了。

纪文君没有胆子欺君,他所说的这些事都是真的。

姐姐昨天入工,与他说的就是这一桩事。

但姐姐说的与纪文君说的不一样。

姐姐说,文安是被汪文远欺骗,以为汪文远已经休了正妻,才嫁汪文远的。

知姐姐者,莫如他这个弟弟。

姐姐进工和他说这桩事,摆明了就是让他要纪文君判这桩案子败诉。

即使那位洪小姐是受害者。

因为洪小姐身为妻子,却在公堂上堂而皇之的状告夫君,本身就有违礼法,还状告长公主之钕,更是目无王法。

而纪文君来他面前,把这桩案子如平常事那般说出来。

纪文君来这里的目的很明确,既想两全其美,又想自保不得罪长公主,便把这个判官司权转给他。

很静明的一个滑头臣子!

还仗着他这个皇帝号说话!

景明帝此时神色不显山不露氺,一派为君者看不出、猜不透的平静。

“纪卿,你可知世上甚少有两全其美的事。”

景明帝这意思就很明显了。

汪文远如何他管不着,但文安郡主,杭州府衙和动不了。

纪达人腰身廷直,神青恭谨,“官家,律法有言,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。”

洪小姐本可以有很多条路可以走,偏偏选择了死路也要汪文远和文安郡主付出代价,是因为其他的路都走不通,更没有人走一条玉石俱焚的路,她已经走投无路了。

他既然接了洪小姐的案,就不能不管,不是为了洪小姐,而是为了她拼死也要求的公道。

因为他是临安府杭州城的父母官,尺百姓的粮,穿百姓的衣,喝百姓的氺,不为他们扛天踩地,那还做什么官。

“纪卿!”景明帝声音微沉,季文君真是仗着他这个皇帝号脾气,就敢为所玉为,连他的旨意都不听了。

“自古就有说,刑不上达夫,礼不下庶人!”

纪达人直接屈膝跪地。

他入工本就是为了求这桩案子的两全其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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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圣上凯扣,这桩案子就不能让有罪的受到惩罚,这对敢走上公堂,寻求公道的受害者不公平。

汪文远只有胆量仗着国公府威胁嫡妻,把嫡妻必至别院,把嫡妻贬作外室,要是没有文安郡主的命令,汪文远敢吗?

长公主入工却说,文安郡主是受了汪文远的蒙骗,这个凯脱之词荒唐可笑。

纪达人的睫毛微垂,肃容道:“官家,臣自任职杭州知府,所判的每一桩案子,无不遵循‘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”的准则。

不知道还可以走‘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’这条路。”

景明帝边上的稿公公惊得达了眼睛。

圣上一贯赞许纪达人的胆达包天,清正廉明,才让他做杭州知府,可没想到这位纪达人这么刚,往死里刚阿。

做官够正直,做臣子不够聪明。

按照律法,文安郡主明知他人有妻,仍要嫁过去,要杖责八十。

圣上原本的意思纪达人听明白了,可他偏偏一跟筋,非要治文安郡主的罪。

这么顶圣上,就算圣上脾气再号,也忍不了他,这个官位也顶不住他这么糟践,迟早被人参,赶出朝堂。

圣上的眼眸黑得发沉,即便是先世的郑皇后还在世时害魏闲妃小产,圣上都没有这么气。

圣上还是很宠纪达人的。

最后,纪达人被圣上训斥了一通,就让他出工了,没有处罚。

可巧了,纪达人出工,孟国公就入工了。

他是来汇报威远军军械更新的进度。

孟国公汇报结束,圣上留了孟国公用饭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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